錢江晚報:11歲的孩子駕車上路,坑爹呀

張炳劍

2019年09月04日08:02  來源:錢江晚報
 
原標題:11歲的孩子駕車上路,坑爹呀

  據(jù)《人民日報》報道,近日,江西撫州一個11歲小學生在父親的唆使下駕車上路,他的父親黃某還不時在旁言語調(diào)侃,頗為得意,甚至拍攝視頻發(fā)到了網(wǎng)上,引發(fā)了網(wǎng)上的關(guān)注。當?shù)鼐桨l(fā)現(xiàn)后立即展開調(diào)查,查實情況后,黃某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,并被處以1000元罰款。

  在視頻中,我們看到一個小男孩雙手緊握方向盤,周圍的景物在動,可以看出小男孩一本正經(jīng)地開著車。對于他這樣的行為,孩子的父親不僅沒有阻止,還在旁邊拍視頻。此后,又將視頻發(fā)布在“某手”APP社交平臺進行炫耀。因事情影響大,不少網(wǎng)友紛紛要警方嚴肅處理。接到反饋后,警方迅速展開調(diào)查,通過大數(shù)據(jù)分析溯源追蹤,很快就鎖定了視頻發(fā)布者黃某。

  這位“縱子開車”的父親可能從來沒想過到,自己的行為是違法的,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相關(guān)規(guī)定,把機動車交給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人駕駛是違法行為,將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,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。

  又或許他是明知故犯,只是抱著僥幸心理。可是俗話說得好,“天網(wǎng)恢恢疏而不漏”,正是他發(fā)布在網(wǎng)上的、自認為是得意之作的視頻“出賣”了他。這樣的結(jié)果,也算得上“罪有應得”。

  而在筆者看來,黃某之所以這么做,應該不是單純地覺得好玩,或者想讓兒子練練手,其主要的目的恐怕還是為了拍攝這個視頻,然后將其在“某手”APP上發(fā)布,以此來獲得關(guān)注和流量,以達到自己的某些目的。

  一個稚氣未脫的孩子正在轉(zhuǎn)動方向盤駕車前行,而拍攝者還不時在旁言語調(diào)侃,儼然一副得意的神態(tài)。這種場景,看起來確實挺好玩、挺新奇的,也的確能夠博得一些無聊之人的眼球,事實證明,這一視頻很快就在網(wǎng)上獲得極大的關(guān)注,點擊率非常高。

  如今隨著各種社交平臺的興起,尤其是一些短視頻平臺的泛濫,一些人為了博眼球、引流量,有的表演跳河、有的表演吃玻璃,各種奇葩、搞怪、獵奇的行為,不一而足,可謂是無所不用其極。在這種情況下,社會的道德底線,甚至法律法規(guī),一次又一次遭到突破和踐踏。如果,這股“壞風”不被糾正,那么類似的事情,不會是第一次,也不會是最后一次。

  為了滿足自己的一點私心,就將自己的孩子置于如此危險的境地,這顯然不是一個稱職的父親該干的事情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老師,父母的一言一行、一舉一動,對子女都產(chǎn)生著潛移默化的影響。如此縱容孩子不僅觸犯了法律法規(guī),也是對他人安全極度不負責任的行為。作為父親的黃某,難道心里就沒點數(shù)嗎?

  不客氣地說,這樣的行為,在筆者看來,只是吊銷駕照和罰款1000元,算輕了。讓一個11歲的孩子駕車上路,其危險度無異于醉駕,是對公共安全的無視和漠視,可以考慮按照危害公共安全罪來論處。

  孩子不是工具,更不是道具,作為父母,在教育孩子、陪伴孩子的時候,應該多長點心,給予孩子更多正確打開人生的方式,而不是為了一己之私,結(jié)果把孩子推向了人生的反面。

(責編:仝宗莉、董曉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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